114年7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14年7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中國信託銀行發行無擔保主順位美元計價連結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金融債券。
二、
華南銀行發行無擔保一般順位美元計價連結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可贖回結構型金融債券。
三、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
四、
兆豐銀行、彰化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臺灣土地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
五、
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及聯邦銀行辦理非屬自有資金投資或避險需求之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六、
凱基證券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七、
國泰世華銀行(專區分行)、中國信託銀行(大稻埕及嘉興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截至114年7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49家,其中本國銀行3,409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371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12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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