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4年8月1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4年8月2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2230)申請撤回申報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000張,每張面額100,00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4年8月19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4年8月1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昶虹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昶虹公司未依規定於114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45日內公告並申報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昶虹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02)2774-7191
一、預計114年8月2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2230)申請撤回申報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000張,每張面額100,00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4年8月19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4年8月1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昶虹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昶虹公司未依規定於114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45日內公告並申報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昶虹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02)2774-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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