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4月2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4月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4月2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4月2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投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3條第1款及第20條第2款第4目、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第5條第1款、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4目。
四、違反事實理由:凱基投信於公司網站及簡式公開說明書揭露內容,有以ETF之含息報酬率與標的指數不含息報酬率進行比較,有比較基礎不一致,易致投資人誤解ETF績效優於追蹤指數,且有數檔基金長期揭露存有前揭比較基礎不一致情事,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規定處以糾正,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90
一、預計115年4月2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4月2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4月2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投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3條第1款及第20條第2款第4目、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第5條第1款、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4目。
四、違反事實理由:凱基投信於公司網站及簡式公開說明書揭露內容,有以ETF之含息報酬率與標的指數不含息報酬率進行比較,有比較基礎不一致,易致投資人誤解ETF績效優於追蹤指數,且有數檔基金長期揭露存有前揭比較基礎不一致情事,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規定處以糾正,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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