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2月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 113 年 12 月 10 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六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上市公司 4569 )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 100,000 元,總額上限新臺幣 500,000 仟元乙案,該公司因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 113 年 12 月 6 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5 條第 3 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 12 個營業日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 (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 113 年 12 月 9 日生效 / 核准: 無。
二、自行補正案 / 停止申報生效案 / 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 113 年 12 月 9 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庫投信)。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7 條第 1 項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合庫投信基金經理人執行股票停損後,於短期內仍持續買進相同股票,投資分析報告未依所訂「基金投資國內外股票作業程序」,對停損處分之理由及可能影響投資決策之部分加以說明,且買入後當日該股票即經交易所暫停交易而有評價大幅損失情形,其投資分析報告明顯流於形式,欠缺合理分析基礎及根據,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2 條規定處以糾正,並依同法第 113 條第 2 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 12 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 (02)2774-7127
肆、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 3 條、第 5 條、第 10 條之令。 ( 金管證審字第 1130386038 號 )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 (02)2774-7191
一、預計 113 年 12 月 10 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六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上市公司 4569 )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 100,000 元,總額上限新臺幣 500,000 仟元乙案,該公司因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 113 年 12 月 6 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5 條第 3 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 12 個營業日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 (02)2774-7295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 113 年 12 月 9 日生效 / 核准: 無。
二、自行補正案 / 停止申報生效案 / 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規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 113 年 12 月 9 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庫投信)。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7 條第 1 項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合庫投信基金經理人執行股票停損後,於短期內仍持續買進相同股票,投資分析報告未依所訂「基金投資國內外股票作業程序」,對停損處分之理由及可能影響投資決策之部分加以說明,且買入後當日該股票即經交易所暫停交易而有評價大幅損失情形,其投資分析報告明顯流於形式,欠缺合理分析基礎及根據,核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相關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2 條規定處以糾正,並依同法第 113 條第 2 款規定處罰鍰新臺幣 12 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 (02)2774-7127
肆、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 3 條、第 5 條、第 10 條之令。 ( 金管證審字第 1130386038 號 )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 (02)2774-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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