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遵循「金融檢查指導原則」之維持檢查作業透明度原則,金管會檢查局發布明(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期協助金融機構及早掌握金管會監理與檢查關注重點,並建立誠信經營理念,積極強化自我管理,以利健全經營。
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係經參酌國內外政經環境變化及外界關注議題,並考量金管會113年度所發布金融法規及監理重點、各業務局監理重要事項及實地檢查發現應加強檢查事項等,擇選各業別應持續加強關注項目列為檢查重點,合計109項。
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以「防制詐騙」、「不動產授信風險管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含個人資料保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理專銷售作業控管)」、「公司治理」及「資通安全」等議題列為特別關注領域,另為有效因應近年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用戶數及代理收付款項均已呈明顯成長趨勢,故比照其他金融機構之作法,對其財業務及整體營運情形增列檢查重點。114年度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外界關注議題:
(一)為預防及遏止不當利用金融服務從事詐欺犯罪,加強保障民眾權益,並強化金融機構對防阻詐騙之重視,金管會針對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VASP增修「防制詐騙」之檢查重點,並單獨列為檢查主題項目。
(二)為瞭解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授信風險之控管情形,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新增「建商週轉金移做建築使用之合理性」、「餘屋貸款資金用途與流向之控管」之檢查重點。
(三)為促進投信公司自律,強化管理網紅廣告行為,以保護投資人權益,投信公司新增ETF廣告行銷之辦理情形。
二、金管會監理重點:為加強消費者保護,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新增應建立申訴處理及交易紛爭之解決機制、VASP增訂虛擬資產上下架之審查機制,以及本國銀行、外銀在臺分行及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新增納入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之執行情形;另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信用合作社、壽險公司及產險公司新增應用程式介面(API)安全管理、本國銀行新增金融機構資訊作業韌性規範執行情形等。
三、各業別其他修訂項目:包含專業投資人客戶認定程序及其覆核機制、使用電子簽名機制之身分核驗及簽名作業之安全設計、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保險業風險管理機制之落實及資本適足率之計提情形等。
金管會期待透過發布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能增進外界對金管會金融檢查工作重點方向之瞭解及健全整體金融機構經營。
檢附「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聯絡單位:檢查局檢查制度組
聯絡電話:02-8968-064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本會民意信箱
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係經參酌國內外政經環境變化及外界關注議題,並考量金管會113年度所發布金融法規及監理重點、各業務局監理重要事項及實地檢查發現應加強檢查事項等,擇選各業別應持續加強關注項目列為檢查重點,合計109項。
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以「防制詐騙」、「不動產授信風險管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含個人資料保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理專銷售作業控管)」、「公司治理」及「資通安全」等議題列為特別關注領域,另為有效因應近年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用戶數及代理收付款項均已呈明顯成長趨勢,故比照其他金融機構之作法,對其財業務及整體營運情形增列檢查重點。114年度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外界關注議題:
(一)為預防及遏止不當利用金融服務從事詐欺犯罪,加強保障民眾權益,並強化金融機構對防阻詐騙之重視,金管會針對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VASP增修「防制詐騙」之檢查重點,並單獨列為檢查主題項目。
(二)為瞭解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授信風險之控管情形,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新增「建商週轉金移做建築使用之合理性」、「餘屋貸款資金用途與流向之控管」之檢查重點。
(三)為促進投信公司自律,強化管理網紅廣告行為,以保護投資人權益,投信公司新增ETF廣告行銷之辦理情形。
二、金管會監理重點:為加強消費者保護,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新增應建立申訴處理及交易紛爭之解決機制、VASP增訂虛擬資產上下架之審查機制,以及本國銀行、外銀在臺分行及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新增納入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之執行情形;另為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信用合作社、壽險公司及產險公司新增應用程式介面(API)安全管理、本國銀行新增金融機構資訊作業韌性規範執行情形等。
三、各業別其他修訂項目:包含專業投資人客戶認定程序及其覆核機制、使用電子簽名機制之身分核驗及簽名作業之安全設計、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保險業風險管理機制之落實及資本適足率之計提情形等。
金管會期待透過發布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能增進外界對金管會金融檢查工作重點方向之瞭解及健全整體金融機構經營。
檢附「114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聯絡單位:檢查局檢查制度組
聯絡電話:02-8968-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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